抚州商标注册常见问题汇总
注册商标常见问题有哪些?抚州商标注册常见问题汇总,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下。
问题内容:书面情况下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注册商标?问题回答::使用注册商标,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组织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问题内容: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怎么办?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问题内容:违反商标有关规定注册的商标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
问题内容: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如何处理?问题回答: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问题内容:以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的行为有哪些?问题回答:
一、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三、未经授权,代理人、代表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四、侵犯他人合法的在线权利进行注册的;五、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属于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缺的商标注册行为。
问题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如何处理商标争议申请?问题回答:商标评审委员会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和事实,一句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定。争议理由成立,撤销被争议的商标;争议理由不能成立,维持被争议的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争议双方和商标局。撤销商标的,被争议人限期交回《商标注册证》,由商标局办理手续,并予以公告。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评审程序是什么?问题回答:
一、申请人须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一式两份,提出争议理由。二、商标评审委员会将《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副本交被争议人,并限期答辩。答辩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要求争议当事人双方公开答辩。
问题内容:申请商标争议的条件有哪些?问题回答:申请商标争议必须具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商标注册人,而且商标标准注册的日期限于被争议人商标标准注册日期;二、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定的商品必须是同种类似商品;三、争议的两个注册商标核准的图形、文字或其组合必须是相同或者近似的。
问题内容:什么是注册商标争议?问题回答:商标争议实质对已经注册的商标争议,即两个注册商标所有人之间因两商标相同或近似所产生的商标权利的争端。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预期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问题内容:哪些情形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应予以撤销、变更?问题回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二、发现有不予登记的原因的;三、质押合同无效的;四、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问题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申请登记的时间和审查期限有什么要求?问题回答: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登记机关应予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对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登记。
只要符合上述申请主体条件,商标申请就可以在中国提出:按商品和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目前,我国《商标法》实施了商品国际分类,将1万多种商品和服务划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11类。每申请一次商标注册,可选择10种商品或服务,每增加一项收费100元。商标申请日的确定:商标申请日的确定非常重要。我国商标注册实行先申请原则,一旦申请日到,即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
商标注册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日期最小单位为“天”)商标审查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对商标的申请适用审查原则,由商标局指定审查员审查。审查包括两个步骤:正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是否可以受理的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填写是否真实、正确、准确、清晰、完整,即文件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齐全。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
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审查商标是否具有重大意义,是否违反法律禁止的规定;二是审查商标是否与原申请或者注册商标享有相同或者近似的权利。商标局在审查商标申请时,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各种文件。主要文件有: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和答复作某些修改的,还将向申请人送达修改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文件。
众所周知,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先进行商标注册查询。这是询问是否有类似的商标。如果有的话,你需要调整和修改你自己的商标,以避免由于商标的相似性而被拒绝。查询商标注册似乎很简单。其实,要做一个全面细致的查询并不容易。许多商标申请者由于经验不足,未能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导致商标注册失败,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这太可怜了。为了帮助您了解商标注册查询的难点,rightcheck整理了几种商标注册查询技术和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1、了解你自己,了解你的敌人,赢得每一场战斗商标查询的功能是规避商标注册风险,其中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商标相似性判断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样的商标属于同类商标?这些是商标调查前必须了解的知识。2005年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发布了《商标评审标准》,作为商标评审员对商标重要性和相似性作出判断的依据。知己知彼才能赢得每一场战斗。全面了解商标局内的商标评审标准,有助于我们的合作伙伴判断商标的近似情况,从而降低商标注册失败的风险。
2、谨防潜规则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单一类别查询。例如,如果您想注册服装商标,您需要在第25类中进行近似查询。然而,商标局所使用的“同类商品和服务表”中存在“严重”的跨类别近似问题。跨类别相似性是指不属于同一类别,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目的、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从而形成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例如,第30类3002种“茶饮料”在功能和使用方法上与3202种“非酒精饮料”相似,属于不同类别的同类商品。出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有必要分别进行两类商标查询。
然而,鉴于这种交叉范畴近似的特殊性,看似不相关的两类可能会导致相似性。建议申请人查阅丰富的商品分类知识和经验,避免商标分类失败。此外,驰名商标的存在也给商标查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我国《商标法》规定,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享有跨类别保护,即一个商标即使只在一个类别注册,其他人也不能在其他类别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因为它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3、知识+经验决定商标命运商标查询不仅是查询商标的相似度,更是判断商标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是否具有重大意义。这要求商标申请人充分了解《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的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认真研究商标近似判定标准,充分理解商标分类表的上百页。此外,经验不足也是影响申请人商标查询的重要因素。由于缺乏经验,对申请人的商标的近似判断和重要性判断将产生偏差,这不仅会降低商标查询的准确性,而且会影响商标注册结果,导致注册失败。正规商标代理机构拥有一批经验丰富、了解商标评审标准和规则的专业人员。因此,所提供的专业意见可以有效避免人为错误,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因此,对于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小伙伴来说,选择一家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是十分必要的。
4、细节决定成败在商标查询过程中,有些申请人会发现自己拥有同一类别的相同或类似商标,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的商标不能注册。事实上,申请人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的商标信息,不仅包括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还包括未申请注册的商标。因此,当发现商标相似时,可以进入商标详细页面进行详细查询,页面底部会显示商标的具体信息,如流程、状态、有效期等,如果商标无效或已过期,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
商标保护及注册商标注意事项商标保护及注册商标注意事项,今天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下!
一、怎样保护商标权?
(1)及时注册在我国,商标实行自愿注册制度。除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的商标为强制注册原则外,其他商品的商标均实行自愿注册原则。这就意味着,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我国商标注册还实行“申请在先原则”,根据该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不及时申请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得不到该商标的专用权。实践中,“抢注商标”的情况越来越多。一些经营者发现其他经营者的产品适销对路,但其所使用的商标尚未注册时,就抢先申请注册,然后向未注册的商标使用企业索要高额的“商标转让费”或者“商标使用费”,为此,一些企业不得不花费大笔金钱赎回自己原来使用的商标。
(2)按期续展商标注册之后,有效期为十年。如果有效期满,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所有者就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满人没有提出申请,原注册商标就要被主管机关撤销。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企业如果不在合理期限内(到期前六个月至到期后六个月,前后共一年时间)进行续展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这会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
(3)依法变更和转让在使用过程中,如果需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企业的一时疏忽或嫌麻烦,会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恶果。企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应予以公告。企业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
(4)谨慎许可他人使用企业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但企业必须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应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且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是为了防止利用企业的注册商标的知名度,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企业应以连续或间断的方式使用其注册商标,如果企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标局将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注册商标的资源浪费,使企业不闲置注册商标。
二、商标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
(1)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2)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3)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4)商标注册人不得自行转让注册商标。(5)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6)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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